在之前的《风电项目建设用地费有哪些?(按照费用类型划分)》、《风电项目建设用地费有哪些?(按照土地性质划分)》里介绍了土地费用。很多网友对于土地分类还是比较困惑,山地的风电大家可以比较熟悉,会占用林地;丘陵地区的风电会占用林地、草地等;平原项目会涉及耕地、鱼塘等……到底这些地分别都涉及什么费用,又是哪个部门去管?从土地角度和费用角度能不能出一张清晰的表,让大家看得一目了然?小编一直在努力中……今天先来打个底,介绍一下土地类型(以自然资源部资料为基础)。
根据最新修订的《土地管理法》(2019年8月26日修订,2020 年 1 月 1 日施行,现行有效),我国土地分为三大类,即农用地、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。《土地管理法》定义:"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,包括耕地、林地、草地、农田水利用地、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、构筑物的土地,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、工矿用地、交通水利设施用地、旅游用地、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 大家注意,这大三类的定义暂未更改,所以现在很多规定、常用语,还常离不开这三种分类。小编从工作以来,基本上也是沿用了这个分类,下图供大家参考。

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(以下简称“三调”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于2018 年 9 月启动,以2019 年 12 月 31 日为统一标准时点2020 年全面完成2021 年 8 月公布主要数据成果,整个调查工作历时 3 年)工作中,自然资源部从统一国土调查分类标准着手,在原国土资源部制定的《土地利用现状分类》(GB/T 21010-2017)基础上,形成了《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分类》,统一了各类土地的分类标准。现在关于用地的工作,出现频率最高的就是“三调图”了!
2023年11月,自然资源部围绕“多规合一”、多标准统一,多角度综合确定地类认定唯一性原则,结合自然资源调查监测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及“三区三线”划定、国土空间用途管制、耕地保护监督、自然资源开发利用、用地用海审批和执法监管的实际需要,正式印发了《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〈国土空间调查、规划、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〉的通知》(自然资发〔2023〕234号,以下简称《用地用海分类指南》),统一解决了以往调查、规划和用途管制在不同阶段采用不同标准所带来的一系列管理问题。按照新的【用地用海分类】,用地用海分类采用三级分类体系,共设置24 个一级类、113 个二级类及 140 个三级类。大家可以自行在官网搜索获取,我这里就不贴图展示了,实在是分得很详细很多了,不如之前的直观明了。但是我们习惯上还是在一级类目以上,习惯用农用地、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三类地区分,因为从土地的管理方式和程序上、性质上还是这三大类。我在《风电项目建设用地费有哪些?(按照土地性质划分)》一文中,也和大家按照这三类的思路来的。
后续会针对风电项目的用地,从24个一级类里给大家挑重点,谈谈用地方面实操和案例,让大家对于这些地类有一个直观的认识。比如:
风电的永久用地能不能使用耕地?可以的,但是少量!
风电的永久用地能不能使用园地?也是可以的,但是少量!
风电用地能不能使用湿地?临时可以,永久绝对禁止!
风电项目能不能农业设施建设用地?临时可用,永久的也有案例!
现在风电场和升压站用地还会批为“公众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”吗?按照最新规定是“工业用地”,但是很多地方沿用老规定,还是将风电场和升压站的永久用地,批复为“公众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”。
我在下一期将结合一些数据做一些介绍,也欢迎大家交流,如有不当也请批评指正,一起学习一起进步!

往期文章:
1、《风电项目建设用地费有哪些?(按照费用类型划分)
2、风电项目建设用地费有哪些?(按照土地性质划分)